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额外保障,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根据国家规定,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而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通常由单位代扣。
职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组成。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于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采取记账方式,而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则实行实账积累,并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
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或者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此外,出国(境)定居人员或在职期间死亡的工作人员,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本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当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如果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将随之转移。
湖南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地区的职业年金实施细则。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职业年金费用,并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部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本省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工作。
问: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问:如果工作单位变动,职业年金如何处理?
答: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确保退休后的权益不受影响。
问:职业年金能否提前提取?
答:未达到领取条件之前,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职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