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公积金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旨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缴存行为,并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
上限:2021年广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为18959元,单位和职工的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275元,合计不超过4550元 。
下限:缴费基数的下限为1810元,单位和职工的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1元,合计不低于182元 。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状况,在5%-12%的范围内自主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
问1:2021年广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是多少,单位和个人的月缴存额上限分别是多少?
答1:2021年广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为18959元,单位和个人的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2275元,合计不超过4550元 。
问2:如何确定2021年广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下限?
答2:2021年广西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为1810元,这是根据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 。
问3:企业如何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答3:企业可以在5%-12%的范围内,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自主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
各缴存单位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执行,并及时做好基数调整工作,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计算,包括多种工资形式 。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实行四舍五入 。
本通知从2021年1月开始执行,各缴存单位需及时调整并通知职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