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江苏省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个类别:一类地区为2490元,二类地区为2260元,三类地区为2010元。同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调整,一类地区为24元,二类地区为22元,三类地区为20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得的最低报酬。然而,它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项目。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这些项目。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它不仅是法定劳动基准,也是政府对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障的体现,具有法定性、保底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如果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并可能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有权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例如,苏州市区及下辖市县均执行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工资为2490元,小时工资为24元。这为劳动者提供了更明确的收入保障,并有助于提高其生活水平。
问1:加班工资是否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答:不包含。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
问2: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职工个人承担的公积金?答:不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江苏省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数额、调整的意义、适用范围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等关键信息。这些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