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额外保障。
根据规定,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而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通常由单位代扣代缴。这一比例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而适时变化。
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对于超过或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的部分,将不计入或按规定比例计入缴费基数。
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于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采取记账方式,待退休时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进行“记实”。而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则实行实账积累,并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
工作人员在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如果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将转移接续;若未建立,则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
职业年金的领取通常在工作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进行。领取方式可以是按月领取或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具体选择由本人决定。
问: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是否会调整?
答:是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会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
问: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如何管理?
答: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单位缴费部分根据单位性质可能采取记账方式。
问:如果工作人员在职期间去世,其职业年金如何处理?
答: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