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24年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荆州市作为湖北省的重要城市,也积极响应并实施了这一政策调整。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的通知,荆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中心城区(荆州区、沙市区)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5元;县市(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市、洪湖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
此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荆州市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照此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根据其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工会组织和劳动者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各级人社部门将依法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相关问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承担的社保费。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不能将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从最低工资中扣除。
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与公司注册地不一致,最低工资标准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执行。
是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薪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各级人社部门将依法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