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信息,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1014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问答一:
问:2021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21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问答二:
问: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 。
问答三:
问: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342元,下限为348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102元,下限为248元 。
2021年度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各单位在完成2021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以选择上海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专栏或上海“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办理。市公积金中心将与社保部门数据共享,企业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无需重复填写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 。
问答四:
问:单位如何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答:单位可以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和客户端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并实时查询调整结果 。
问答五:
问:单位在基数调整时选择确定缴存比例后,是否还可以再次申请重新调整缴存比例?
答:单位在完成7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单位因需要可以变更缴存比例 。
对于工伤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由职工每月享受的伤残津贴标准代替工资收入计算。对于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
问答六:
问: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缓缴 。
问答七:
问:单位完成基数调整后,什么时间可以汇缴7月份住房公积金?
答:签约公积金网上汇补缴跨行支付的单位完成调整后隔日可通过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下载数据并进行网上汇补缴操作。其他单位完成基数调整后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建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完成汇缴 。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2021年的政策,具体操作和数据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动,建议关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