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一标准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还促进了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珠海市作为广东省的重要城市,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在2021年12月1日进行了调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1元。这一调整是基于广东省有关精神,结合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而做出的。
截至目前,尚未有明确的官方信息显示珠海市在2024年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新的调整。因此,我们可以合理推测,2024年珠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仍维持在2021年调整后的水平,即1900元/月和18.1元/小时。
珠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此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同样适用这一标准。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参考本地区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相关问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需要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确保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费。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提供劳动所获得的额外报酬,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另行支付。